延长婚假提高医疗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许亚南建议完善政策提高生育意愿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2日
央广网宁波3月7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曹美丽)我国自2016年颁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至今,已进入第四个年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如何?我们还需做好哪些服务工作确保政策取得预期效果?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副市长许亚南此次带了一项有关更好提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的建议上会。她建议从强化政策研究、优化服务举措、加强改革创新和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来保障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能力。
许亚南列举了国家统计局和卫健委有关监测数据及基层群众反映的情况。数据反映:政策设计预期的生育势能释放,在2016、2017年迈到一个小高峰后,2018年开始快速回落。2018年,全国出生人口约1523万,较2017年减少200万,同比降幅11.6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5~1.6之间,低于2017年1.7左右水平;浙江省生人口约43.3万,同比减少18.4%,二孩出生21.8万,占50.3%,同比降幅达23.5%,总和生育率在1.3~1.4之间。这和保持适度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1.8左右)差距较大。而在未来一段时期,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数还将持续减少。
为什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水平依然不高?许亚南分析说,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婚育观念发生变化,群众生育意愿不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日臻完善,群众受教育程度的全面提升,人们的婚育观念逐步发生改变,不婚少育甚至不育(丁克)的群众日渐增多,社会对此也更为包容。浙江省2017年5%人口抽样调查,育龄妇女打算生第二个孩子的比例仅为23.1%。
生育成本高企同样成了拦路虎。育儿经济成本高,调查显示约占家庭收入近50%;时间精力成本过大,往往累及两代人、几个家庭,这让更注重个人精神生活品质的年轻家长望而却步。尤其是当今社会生活工作节奏加快、竞争激烈,事业发展与家庭婚育的矛盾也更为突出,不少年轻职业女性因担心影响个人事业发展而选择少生甚至不生。
生育能力下降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受不良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影响,不孕不育现象日益增多。同时,基于现行教育学制的设定、群众婚育观念的改变以及用人单位在用工选择上隐性歧视的存在,女性初婚初育年龄不断攀升,2018年,全国女性初育平均年龄为26.84岁,宁波为28.51岁;两孩生育年龄因此顺延,全国为30.44岁,宁波为32.98岁。过度晚婚晚育,也导致生育能力的下降。
一方面是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另一方面是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甚理想,许亚南认为,提升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能力,对于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许亚南为此提出以下建议对策:
一是强化政策研究。加强出生人口监测,科学分析出生人口数据,针对性地开展人口战略研究,在顶层设计上不断完善生育政策,推动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全力解决群众在婚育养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切实增强群众生育意愿,以此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保证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二是优化服务举措。增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不孕不育、高龄孕产妇群体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并对部分项目给予医保基金支持。保障母婴权益,加强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母婴设施配置,推广母婴设施服务,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的可及性,共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统筹支持社会各界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三是加快改革创新。充分保障育龄妇女在就业创业、事业发展、婚姻生育等方面的权利,建议国家规定婚假时间由1-3天(原国家劳动部1980年有关规定)调整为7天。适时推进学制改革,由现行义务教育12年学制压缩至11年,其中小学5年,以此缓解女性初婚初育年龄上升的压力,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儿童成长观和成才观,减轻家长不正当的育儿压力。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利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思想,以及“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意义。鼓励并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切实提高群众对生育两孩在防范风险以及促进子女教育、家庭养老等方面的普遍认知,增强群众生育意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良好氛围。